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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和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浏览次数: 123 发布日期: 2019-09-03 0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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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注册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申请人在向国家申请商标专用权的时候会有资深商标顾问建议同时做版权登记;那么此中版权与商标权俩者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来自虎网公司的业务员为大家分享一下这个话题。

商标注册和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第一、商标权与版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标的权利。而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简而言之就是用在产品或者服务上的标记,即牌子。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第二、二者的保护对象:

  商标保护的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起来的标志,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著作权保护的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或称原创性)。

  第三、二者的保护方式:

  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版权登记的意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自动产生,作品实行自愿登记。

  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并不受影响。但在著作权人的维权实践中,因未办理著作权登记而不能有效证明权利存在,从而最终导致败诉的情况却会出现,这是什么原因呢?

  第五、商标权与版权的冲突原因

  版权与商标权在法律性质上并不相同,但两者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有时候,设计商标的过程也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过程,在达到一定创作高度的情况下,商标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设计者为同一主体或者取得了商标设计者的授权,则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问题;但如果二者不是同一主体,比如商标注册图样并非自己著作或者即便是自己著作却不能证明属自己权利情况下冲突就出现了,商标的注册申请就会受到影响。

  第六、商标权与版权的冲突表现

  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通常是申请的商标的著作权归属不明,在申请人将此作品作为商标申请时出现了著作权人主张该商标著作权属于自己,而商标申请人并未经授权或能举证出该商标著作权属于自己的权利证明,从而产生基于商标作品的著作权之争。

  第七,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解决

  如果商标产生基于商标作品的著作权之争,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著作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商标权人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

  通过以上内容的 分享和介绍,您对于商标注册和著作权之间的关系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更多关于商标注册方面的资讯,广州虎网公司提供服务内容。y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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